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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党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6-16 09:36

 

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党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自治区

党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更好地加强市煤炭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强化队伍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为我市煤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特制定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

一、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总体目标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推进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我市煤炭行业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和渗透到煤炭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之中。以立足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为出发点,探索构建适合我市煤炭行业工作的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机制;以着眼防范,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制度约束为着力点,探索构建适合我市煤炭行业工作的反腐倡廉制度保障体系;以强化监督,确保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为落脚点,探索构建适合我市煤炭行业工作的反腐倡廉监督制约格局。争取利用五年时间,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格局和工作机制。到2009年,初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到201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符合我市煤炭行业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建立起思想教育的长效机制、防范腐败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使治本抓源头的各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增强,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违法违纪行为少发生或不发生,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反腐倡廉工作与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并进,形成廉洁高效的工作局面,推动煤炭工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二、认真学习宣传《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

认真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市局党委要求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例会和机关每周五学习的主要形式的学习格局组织集中学习,并认真研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要采取个人自学及邀请讲师讲座、开展座谈会、专题培训班、知识竞赛等丰富的学习形式。并通过市局内部刊物《学习与工作》和《煤炭信息》和网页宣传等开展学习宣传教育。要认真把握党的十七大强调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精神。通过学习,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决策部署上来。

按照《工作规划》提出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基本要求,坚持把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站在煤炭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高度谋划和落实。

(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真正学习和领会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要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真正抓出成效。

(二)市局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全面细致地抓紧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三)市局党委在积极参与上级组织举办的学习培训等活动的同时,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列为重要日程,纳入党员干部及职工群众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市局党委要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班,要求党员干部及职工群众培训率达95%,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率达到98%以上。各党支部也要结合实际,分别举办专题学习培训班,或积极开展其他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四)市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地安排《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内容,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活动。同时,市局党委要带头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规章制度,加大贯彻执行力度。

(五)各党支部和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要组织好集体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认真讨论,并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此项学习宣传活动。同时,要对照《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要认真采取措施,加强整改工作。

(六)市局纪委要积极协助局党委,切实加强对《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党委办公室要结合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思想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深入各党支部抓紧抓好此项工作。

(七)按照市纪委的部署要求,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活动,此项学习教育活动,以自治区纪委汇编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为基本教材。要采取个人自学,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基本内容的了解和认识。要把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与学习《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座谈会、辅导宣讲、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个人自学、集中学习情况,认真查找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强化学习成果,并留有书面材料,以便备查。

(八)要把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与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起来,几项工作整体铺开,统一安排,划分阶段,各有侧重,穿插内容,协调进行,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格局

(一)健全工作机构,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我局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按步骤、分阶段地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每年年初,在召开局直属系统工作会议的同时,一起研究部署直属系统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单独督查、年终统一考核验收。并制定下发《市煤炭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具体部署。局党委和二级单位党支部要建立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领导班子有变动的单位更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二级单位党支部全部配备纪检委员,而且均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负全责,并强化党委成员一岗双责,努力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各科室直接抓的工作机制,使反腐败源头治理的落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努力形成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和行业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教育监督,促进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我局要强化廉政教育,局党委办要把反腐倡廉理论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每年根据形势需要确定一个主题,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每年度召开一次全市煤炭直属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作专题讲座,并积极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读报、看警示录像和座谈、辅导、巡回报告、抓典型、树样本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行“现身说法”警示教育。2008年起,要落实好干部任职上岗前的廉政谈话工作。每年度第一季度对新提任的科级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下半年对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重点组织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每年至少两次;进行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每年至少三次;继续创办内部刊物《学习与工作》,发挥网络宣传优势,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免疫力”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建立健全煤炭行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安全管理工作

我局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办法》和《驻矿安检员实施细则》等工作制度,同时督促煤矿建立健全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安全责任制的“三级安全责任体系”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事故隐患监督排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做到隐患不排除,煤矿不生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鄂尔多斯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批复》(内政字〔2004417 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0614号)精神,我局实行包片包矿监管和安检员驻矿检查负责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促使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继续保持国内较低水平。同时,积极运用煤矿安全监管新技术,推进煤矿安全生产远程监控系统建设。2008年底前,实现大部分旗(区)已完成与煤矿安全远程监控联网的互联互通工程;20096月底前,实现市、旗(区)、煤矿三级联网安全全程监控工程,保障煤矿高效安全生产,在监管机制上逐步减少和堵塞行政执法所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行业管理工作

结合全市煤炭行业发展实际,我局要不断制定和完善煤炭产业科学发展规划,加快煤炭物流园区建设,加强煤炭技改和产业升级工作,改革煤炭运销体制和经营方式,全面完成地方煤矿三年攻坚战任务。大力推进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建设,加快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区。严格按照《自治区煤矿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开展煤矿竣工验收工作,积极邀请市纪委、局纪委派人进行全程监督。在煤矿设计的上报、审批,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审查、上报、颁发以及日常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度,从工作机制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促进全市煤炭工业的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到 2008 年底,全市技改煤矿全部完成技改任务,逾期没有完成技改任务的煤矿予以关闭,初步开展煤炭物流公司的组建和交易平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2010年,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彻底退出。建成市级煤炭信息化交易平台;2012年,全市煤炭产量达到4亿吨,采掘机械化程度不低于75%,采区回采率达到75%以上,淘汰落后产能3000万吨,煤矿的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建设1-2个亿吨煤炭生产基地,2个五千万吨煤炭生产基地,全市的煤炭洗选配率达到 80% 以上,基本杜绝原煤直接出市外销,逐步实现煤炭工业的集中生产和集约化经营,走一条煤炭工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市场管理工作

1、制度创新。按照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煤炭市场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已制定出台《煤管站路检管理办法》和《市煤炭局煤炭行政纠察管理办法》,逐年重新修订和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使煤炭市场管理工作有章可依,以规执法。路检工作严格按照《路检管理办法》十项操作规程进行,使路检工作开票、检票、过磅、卸载、疏导车辆等环节规范有序,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建立健全交接班制度和值班记录,实行每班分站长24小时跟班负责制,对路站人员检票、稽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督查,分管站长分片包干负责制,站长巡回督查制。

2、机制创新。纠察大队和矿业治安支队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煤炭行业稽查纠察工作,同时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增强行政执法的统一性,不断深化煤炭生产经营市场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

3、手段创新。结合我市对市内地方煤矿煤炭产品全部实行“凭票证销售”管理实际,安装并逐步推广使用煤炭产品的生产、洗配、运销、经营全程联网监控设备,从而全面杜绝煤炭非法生产、违法经营,起到调控煤炭生产总量实现以需定产、产需平衡的保障作用。到20096月底,实现在全市地方煤矿安装安全生产监控设备;到2010年,实现在煤炭运输物流、销售交易方面安装监控设备;到2012年,实现全市煤管路站安装联网监控,减少市场管理漏洞,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经营市场管理提供有效管理手段。

(四)完善落实反腐倡廉基本制度的各项措施

结合每年年初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我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配套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招待费列支制度、领导干部用车制度、政务公开等制度。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谈话诫勉等制度的基础上,2009年执行局党委成员关于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公开承诺制度。同时,局党委和二级单位党支部按照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2008年,要建立健全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互通制度,以及对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大额资金开支等会议研究制度。2009年,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研究制定煤炭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量化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

(五)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我局实行干部任用公示制,严格选拔条件,拓宽推荐干部的渠道,建立“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机制。2008年,要修订完善原有的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制度,探索建立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2010年全面落实各项制度。2012年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民主推荐相关制度、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着力构建科学公正的干部选拔机制、规范有序的干部退出机制、全面有效的干部监督考核机制。

在规范财务管理方面,我局各类资金的收入与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积极开展财务核算、审计工作,深化规范管理及完善管理办法。并对各二级单位、科室和局级领导实行公用经费年初一次核定,定额包干,超支自付,招待费在财务上单项列支。定额包干经费使用情况,每月上墙公布一次。2009年,局领导干部继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每年每位局级领导干部交公车私用费8001000元。

五、加强煤炭行业队伍管理制度建设

(一)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的制约监督

要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头廉洁从政,坚决反对不正之风,防范腐败行为发生。各二级单位尤其是煤管路站把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与加强路站路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结合起来,逐年修订和完善路站廉政建设制度、职工教育整顿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制度、考核制度、奖罚制度,制度上保证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2008年,对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009年开始,要逐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坚持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行政执法督查,坚决纠正路检人员执法不公、私放车辆、“吃拿卡要”等问题。煤管路站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地采取实地督查、暗访督查、昼夜突击督查和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等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凡发现有无票、套票、票货不符运煤车辆过站等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按照《路站路检管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六、加强对行政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要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设阳光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利运行的实施方案》(鄂府发[2008]1号)精神,逐步完善和细化《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关于建设阳光政府规范权利运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及行政效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范围和内容、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等,促使全局政务公开及行政效能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200810底前,编制完成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过程流程图,修改和完善《市煤炭局实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等配套制度,并初步建立鄂尔多斯市煤炭局电子政务信息平台;200812底前,建立健全鄂尔多斯市煤炭局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同时设立公开咨询投诉专线,出台《市煤炭局实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等配套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评价、绩效考核制度,形成自我检查、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制约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行力和审批权力建设。

(二)深入开展煤炭行业行风评议和纠风工作

每年度要结合煤炭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纠建并举,不断巩固和扩大煤炭行业纠风工作成果。制定并完善《鄂尔多斯市煤炭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谈话、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分类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切实为煤炭行业反腐倡廉工作保驾护航。在2008年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继续把煤管路站作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点,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规范行业行为为主要内容,继续深化群众满意基层二级单位(重点为煤管路站)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促进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七、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按照市委《分工方案》的要求,结合煤炭行业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活动,不断扎实推进我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完善《市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制度》。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学习档案制度、个人自学制度、学习检查制度和学习考核制度。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进一步完善局党委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互通制度,以及对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大额资金开支等会议研究制度。重大决策部署都要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式进行。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委在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在继续建立健全局党委和处级干部个人党风廉政档案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个人党风廉政档案制度。各级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四)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干部民主推荐相关制度、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要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范围,拓宽推荐干部的渠道,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

(五)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评议考核。要制定相关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民主评议。要全面抓好评议考核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对于过错责任,既要依法纠错,又要惩戒责任人;既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又要追究个人责任。

(七)继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要继续推行和完善首办责任制,把首办责任制渗透到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行政效能。

(八)建立和完善基建工程工作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要建立健全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资金支付、项目验收全过程的管理制度;积极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政府采购申请、审批、监督等程序,确保政府采购廉洁高效;重大基建投资项目,包括决策、物资采购等环节,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集体讨论决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加强制约和管理。

(九)加强对行政审批、执法办案和行政性收费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要采取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财物管理权的监督。加强固定资产和物资装备的监督管理,完善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界定、变动等事项的有关手续,定期开展资产清查。

(十)依法依纪惩治腐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中共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委员会

            200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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