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5-06-30
开展2025年“七一”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支部:
2025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为庆祝党的生日,进一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激励全局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干事创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我市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局机关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现就做好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数量
优秀共产党员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二、表彰对象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兢兢业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能够高标准的完成本职工作,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做出表率,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群众广泛赞誉的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钻研党建业务,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成效显著。尽职尽责,勇于做事,求真务实,有较强的执行力,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者。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方式。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党支部为推荐单位。各支部要结合实际,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推荐不限名额,择优评选。
(二)组织考察。对全局表彰推荐对象建议名单,机关党委将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全面考察,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推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把关作用。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采取广泛发动、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方式进行,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二)认真报送材料。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征求局机关纪委等部门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推荐对象相关材料按要求及时报送至机关党委。报送的材料包括:推荐对象的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1、2);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模板见附件3);公示结果;优秀个人电子照片。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及除电子照片外的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5年6月17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局机关615办公室)。
联系人:张 力 联系电话:8599456,15248477893
邮箱地址:ordosnyjjgdw@163.com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个人事迹材料范例
中共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机关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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