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1-11-25
一、不准吃拿卡要。一律不准在项目审批、安全检查、市场管理等过程中,向监管和服务对象设置障碍、索取财物,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土特产等。
二、不准利益输送。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影响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利益和照顾,或以购买办公用品、参加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出差下乡等名义虚列或多列经费开支,以权谋私。
三、不准送礼送物。一律不准逢年过节任何时候向上级领导赠送节礼、会员卡、购物券(卡)、土特产等,或者违规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和高消费等娱乐活动,坚决杜绝行贿受贿。
四、不准推诿扯皮。一律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敷衍塞责、行为失当、贻误工作,或者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办事拖拉,以及对群众反映的急事特事不予重视等。
五、不准慵懒散漫。一律不准在工作期间旷工缺勤,无故迟到、早退,无故缺会,擅自脱离岗位,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
六、不准有令不行。一律不准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指示上打折扣、搞变通,以及虽有特殊情况但未及时请示、报告等行为。
七、不准失密泄密。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传播国家秘密和未公开的能源行业政策法规、生产运行数据等涉密信息。
八、不准破坏团结。一律不准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散播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干的事坚决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