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过程
纳林才登矿区位于我市乌审旗、伊金霍洛旗境内,为新规划矿区,2025年10月,我局委托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纳林才登矿区总体规划及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主要方案
(一)矿区规划边界。规划矿区东部与新街台格庙矿区无缝对接,北部与纳林希里矿区无缝对接、南部以呼吉尔特矿区葫芦素井田西界,梅林庙井田北界及沙地柏保护区生态红线为界、西部以经线36607761.000向南延伸至沙地柏保护区生态红线为界。总面积619.54平方公里。
(二)矿区井田划分。矿区划分了7个井田(均为新规划井田)、1个勘查区,矿区规划规模5600万吨/年(含储备产能1120万吨/年)。其中:通格朗一号矿井800万吨/年(含储备产能160万吨/年)、通格朗二号矿井800万吨/年(含储备产能160万吨/年)、巴彦淖一号矿井800万吨/年(含储备产能160万吨/年)、巴彦淖二号矿井800万吨/年(含储备产能160万吨/年)、达海庙一号矿井800万吨/年(含储备产能160万吨/年)、达海庙二号矿井800万吨/年(含储备产能160万吨/年)、图克井田800万吨/年(含储备产能160万吨/年);1个勘查区:勘查区。
(三)矿区洗选规划。矿区规划7个选煤厂,全部为矿井型选煤厂,生产规模与服务年限均与矿井相同。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图克镇区位于矿区中南部,全部位于矿区内,根据最新的城镇开发边界,规划控制面积13.2km2,图克工业园位于矿区东南部,大部分位于相邻的新街台格庙矿区内,仅西北角的宝丰能源煤基新材料公司位于规划的达海庙二号井田内,在矿井开发时,应按“三下”规范留设 煤柱,以避免矿井开采对图克工业园的影响。
矿区共涉及3个淖尔(巴汗淖、赤干淖、巴彦淖尔),虽与矿区内规划的4个井田存在压覆关系,但均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河湖管理范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管的通知》(内河湖2025〔17〕号)的要求,规划井田开发规划中地面设施布设严格避让淖尔范围,在煤矿开采时需按“三下”开采规范留设保护煤柱,以减少矿井开发对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
本次规划矿区及周边涉及1处生态保护红线(毛乌素沙地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2处一般文物(巴汗淖石窟、达日汗喇嘛敖包)。毛乌素沙地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位于矿区西南部,矿区西南部以该生态保护红线为边界线,后续在勘查开发矿井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红线保护区受到影响。本次规划仅对自治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对一般文物保护单位提出相应保护要求。
本矿区涉及1个油气矿权,即中石油蒙陕鄂尔多斯盆地苏里格气田东区。矿区内井田开发时应与油气矿权人做好协调工作,合理开发煤炭、煤层气和天然气能源资源。
矿区内涉及1条天然气运输管线,为大牛地-杭锦旗天然气管线。本次矿区规划不留设保护煤柱,建议在矿井开发时,对天然气管线进行改线或者采取保护措施,避免矿井开发对天然气管线的影响。
矿区内高等级交通设施较少,主要有阿小公路、图图公路和G338省道,规划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规定,均留设有保护煤柱。
四、规划问题及建议
1.根据地质勘查成果总结报告,本矿区各井田灾害治理的主要工作为煤矿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及后期存在的地热危害。
本矿区各井田涌水量较大,水文地质类型均为复杂型,建议下一步设计、开发过程中在防治水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本矿区煤层埋藏较深,普遍存在冲击地压,强度表现为弱至中等,煤层冲击倾向性较强。已投产的五座矿井均有不同程度的冲击地压,未来矿井设计时应针对各井田的具体情况进行冲击地压防治专项设计,防止冲击地压事故发生;矿区属地温梯度正常区无地热危害;但由于煤层埋藏较深,深部煤层地温估算超31℃,达到一级高温,后期开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加以防治。
2.矿区范围整体与中石油苏里格气田存在矿权重叠,矿区内亦存在气井及输气管线,建议在未来煤矿开采过程中合理避让,留设保护煤柱以保安全。
3.为加快矿区开发强度,矿区内新规划有图克井田,但图克井田西部的为普查区,本次规划将井田东部详查区划为先期开采地段,建议后期对井田西部进行补充勘探工作。
五、公众查阅总体规划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政府官网查阅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本次公众意见征求事项是对本项目规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其他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变更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参联系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能源局大楼
联系人:梁建飞
联系电话:0477-8599540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内,请在此期限范围内提出宝贵意见。(本公示详细内容可登录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网站查询),建设项目规划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才登矿区总体规划
说明书(公示简本)
2.公众参与调查表
|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才登矿区总体规划简本.pdf |
| 附件:2.公众参与调查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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