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7日,综合执法局三大队大队长马君、副大队长孟和、高飞及工作组成员对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我大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0】663号)文件要求,对煤矿上级公司的机构和人员情况、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中,马队长强调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巳020)48号)部署,指出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求煤矿企业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加强上级公司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在岁末年初之际煤矿要加大对各大系统的隐患排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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