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2·2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的通知》(内安委办〔2023〕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盟市间煤矿安全生产交叉互检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3〕359号)要求,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专题研究部署,由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马君、刘继平带队,选派7名监管人员和4名煤炭行业专家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赴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和赤峰市开展为期20天的交叉互检工作。
检查组通过座谈交流,资料检查,现场查看的方式多角度开展检查工作。每座煤矿检查后形成问题清单,并与当地监管部门和企业广泛交流、沟通、讨论,认真阐述、解读问题隐患的法律法规依据,同时也给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改进建议。
本次共检查煤矿18座,查出隐患问题449条,同时开展逢查必考抽考煤矿安全管理人员270人。
此次交叉互检,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效落实。同时也为盟市能源行业监管部门之间搭建了交流、学习的平台,通过“走出去带回来”的方式,达到了交流执法经验、提高执法效能、互学互促、取长补短、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也同步强化了监督执法效能,助力推动全区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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