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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关于开展智能煤矿和智能综采工作面建设试点征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 发布日期: 2020-03-05 14:20: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下载

     

      一、智能煤矿和智能综采工作面的概念 

      智能煤矿,是将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智能装备等与现代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智能系统,实现煤矿开拓、采掘、运输、通风、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过程的智能化运行。 

      智能综采工作面,应用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使工作面采煤机、液压支架、输送机机电液动力设备等形成具有自主感知、自主决策和自动控制运行的智能系统,实现工作面落煤、支护、运煤作业工况自适应和工序协调控制。 

      二、《关于开展智能煤矿和智能综采工作面建设试点征集工作的通知》文件出台的政策背景和依据 

      政策背景 

      国家《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指出,到2020年,重点煤矿采煤工作面人数减少50%以上;到2030年,实现智能化开采,重点矿区实现工作面无人化、顺槽集中控制。展望2050年,全面建成安全、绿色、高效、智能矿山技术体系,实现煤炭安全、绿色、高效智能开采。 

      10年来,智能化开采技术与装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突破了多项关键技术。目前,全国已经在152处煤矿建成了183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1种井下机器人技术已相对成熟,实现部分现场应用,矿山信息的集成共享和科学决策,形成了动力转换、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良好局面。 

      总体上讲,鄂尔多斯市煤层开采技术条件较好,机械化装备水平较高,安全状况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煤矿智能化开采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全市仅有7座煤矿由企业自主开展了智能化开采试验性工作,与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度低。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采场动力灾害显现呈上升趋势,部分矿井冲击地压和奥灰水威胁日趋严重,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加快矿井智能开采,可实现无人则安、少人则安的安全生产管理科学管理,势在必行。 

      《关于开展智能煤矿和智能综采工作面建设试点征集工作的通知》文件出台的依据 

      2019年10月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乌海监察分局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开采的实施意见》(煤安字2019〕59),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乌海监察分局和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联合成立煤矿智能化开采推进办公室,作为指导、协调、报批、监督、检查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市煤矿智能化开采的统筹规划,保障煤矿智能化开采的顺利实施。智能化开采推进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各产煤旗区能源局要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辖区内煤矿智能化开采的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各煤矿企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智能化开采推进工作专门机构,加强智能化开采规划研究、煤矿生产接续、资金筹备、技术研发、项目组织实施等的统筹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开采的实施意见》(煤安字2019〕59),各煤矿企业2020年4月底前,将智能化开采实施方案逐级报市能源局智能化开采推进办公室,实施方案必须明确智能化开采推进时间表。要求典型带动,充分发挥智能化开采矿井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已经装备智能化开采的矿井继续进行先行先试,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适时组织现场参观、经验交流,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智能化开采的全面开展。为推进工作落实,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智能煤矿和智能综采工作面建设试点征集工作的通知》(鄂能局发[2020]38号)。 

      三、目标任务 

      2020年,重点煤矿采煤工作面人数减少50%以上;到2030年,实现智能化开采,重点矿区实现工作面无人化、顺槽集中控制。展望2050年,全面建成安全、绿色、高效、智能矿山技术体系,实现煤炭安全、绿色、高效智能开采。 

      四、主要内容 

          企业将智能化开采实施方案电子版报旗区能源局,由旗区能源局汇总后报市能源局,实施方案必须明确智能化开采推进时间表。 

      五、涉及范围 

      全市智能煤矿、智能综采工作面试点。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开展智能煤矿和智能综采工作面建设试点征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