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生产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鄂能局发〔2019〕12号)解读
  • 发布日期: 2019-03-04 10:14: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下载

     
      一、文件发布背景
      2019年2月23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井下运送工人的车辆发生翻车事故。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煤矿生产运输车辆管理。
      二、工作目标
      为深刻吸取锡林郭勒盟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2.23”重大交通运输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运输车辆管理。确保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从人员安全培训和证件管理、车辆管理、运输道路管理、车辆运行管理等四个方面对煤矿生产运输车辆管理提出要求。
      四、涉及范围
      市能源局各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各旗区能源局、各中央企业绝对控股煤矿
      五、关键词诠释
      关键词:“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具体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规作业:主要是指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作业行为。违规作业具体包括: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的行为。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及其他纪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