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做详细的解读:
一、通知制定背景
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煤运字〔2020〕665号印发了《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该文件,做好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特印发本通知。
二、通知制定依据
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安全生产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煤运字〔2020〕665号)等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煤矿项目。
四、通知主要内容解读
本通知主要针对煤矿建设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进行管理,要求各级能源部门对是否取得核准或备案、是否按照核准或备案内容开展工作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市、旗各部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旗区能源局按照属地原则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煤矿企业作为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准或备案内容开展建设,市能源局、旗区能源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核查,对不按核准或备案内容建设的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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