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访问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
  • 关于统筹抓好矿区生态建设发展好新能源产业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1-11-18 17:06: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陈立东代表: 

      《关于统筹抓好矿区生态建设发展好新能源产业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对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煤炭集运网络建设方面 

      目前,正值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修编过程中,我市货运铁路发展思路: 

      一是干线路网优化完善、货物运输专业快捷。大能力区际干线和煤运通道进一步优化完善,适时逐步形成“四横五纵”干线铁路网络骨架,形成8亿吨以上的煤炭外运通道能力,铁路承担区域45%以上的货物周转量运输,货运能力基本满足跨区域能源、资源等物资运输需要,重载、快捷及集装箱、快速物流等专业化运输水平显著提高,“门到门”、快速送达的全程物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铁公、铁空等多式联运比重大幅提升。 

      二是物流园区协调发展、集疏系统循环有力。构建现代化综合铁路物流园区,提高多式联运效率,同时在充分利用、优化既有支专线基础上,以干线为主要集运通道,规划一批新的专支线铁路,疏通微循环,推动大宗货物年货运量在150 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按需全面接入铁路专用线,构建覆盖主要矿区、工业园区和主要物资集散点的支专线及集运站,形成集约经营、协调发展的集疏运系统。 

      二、绿色化矿山建设和生态修复方面 

      2017年,我市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按照示范区建设要求,编制了《鄂尔多斯市准格尔—东胜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示范区内59个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26个小型矿山全部实现规范管理。截止目前,示范区内已有45个矿山建成了绿色矿山。随着示范区内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将把示范区打造成为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样板区。市转型发展基金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按照“企业所有、属地监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管理。《鄂尔多斯市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提高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能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采煤沉陷区和露天煤矿复垦区“生态修复+新能源+现代农牧业+生态旅游+乡村振兴”模式,宜风则风、宜光则光、宜风光储同场则风光储同场。矿山企业持续落实能耗“双控”要求,积极参与“百企兴百村”结对共建行动,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多赢。 

      三、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 

      伊金霍洛旗光资源丰富,适合发展光伏产业。目前,伊金霍洛旗规划的“十四五”新能源重点项目已作为储备项目上报自治区能源局,我局也在积极沟通,争取列入自治区及国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具体规模以自治区规划为准。 

      新能源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业主及规模需要通过竞争优选来确定,并支持在荒漠地区、采煤沉陷区、露天排土场布局建设新能源项目。目前,结合我市能耗双控、绿色矿山、乡村振兴等工作,切实转变发展思路,以源网荷储一体化、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绿电制氢、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等模式,规划了一批新能源项目,并以能报尽报的原则已上报自治区能源局。建议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可利用土地以及消纳空间等因素,做好规划项目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