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新闻 |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政务公开>图片新闻 |
|
全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召开 |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5-20 11:49 |
|
|
全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3月16日在呼市召开
3月16日下午,自治区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会议由自治区政府张国良副秘书长主持,自治区赵双连副主席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经信委牙萨宁主任就推进全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赵双连副主席在讲话中,客观地分析了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明确了自治区的总体态度。就推进工作具体指明了三条原则,即坚持“三为主”、互利双赢、公平公正和经申请政府裁决原则。要求各盟市严格按照内政发〔2011〕32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以盟市行署、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认真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兼并的主体和对象,按照市场化方式,确保在既不影响全区煤炭正常生产秩序特别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和煤炭生产方式的转变。
会议要求,全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时限为2011年至2013年,通过兼并重组,将全区地方煤炭企业从现有的353户减少到80—100户之间,在地方企业中形成1—2户亿吨级、5—6户五千万吨级、15—16户千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其中,20户营业收入要超百亿元。通过兼并重组,全区煤炭企业最低生产规模提升到120万吨,装备水平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重大意义,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煤炭工业格局的重大调整,我区作为全国煤炭生产大省区,是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重点。

自治区经信委主任牙萨宁在会上发言

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局长王旺旺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由各盟市负责,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企业自愿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互利双赢、构建和谐与确保稳定相结合,公平、公正与经申请政府裁决相结合的原则。兼并重组工作必须扎实有效,责任目标必须落实到位,支持政策必须跟进到位。
各盟市分管领导、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煤炭企业负责人,自治区经信委、煤炭工业局等区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