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铧尖露天煤矿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进行公告,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铧尖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
铧尖露天煤矿于2010年8月开始施工建设,2011年12月由原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组织进行综合验收,并于2012年2月21日下发了《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铧尖露天煤矿建设项目(300万吨/年)综合验收意见书》。铧尖露天矿为合法生产煤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单斗-卡车开采工艺,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10061110066923,证载能力300万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蒙)MK安许证字〔2017KG015〕,营业执照:91150622597313180K。煤矿开采境界内可采储量102.08Mt,设计服务年限为36.96a,2022年4月15日核增产能400万吨/年。
二、风险因素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粉尘、污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方案引发的风险;与受影响群众沟通不畅等引发的风险。
三、征询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1.以工业场地为中心周边3km受影响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井田范围内涉及准旗格尔旗准格尔召镇沙蒿塔村456户,1102人、铧尖村399户,870人。东胜区铜川镇潮脑梁村86户233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知道该事项;(2)该事项是否会对当地社会稳定产生影响;(3) 该事项实施对周围环境会产生哪些不利影响;(4) 该事项是否对您的生活产生影响;(5)对本项目征地补偿是否满意;(6) 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7) 是否赞成本项目的实施;(8)如果发生矛盾和纠纷,您希望通过何种方式解决;(9)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单位联系。
2.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知日起15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旗委政法委、信访局。
五、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铧尖露天煤矿
联系人: 杨晓波
联系电话:18947335090
电子邮箱:1103817146qq.com
六、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0471-3158192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9日—2022年6月2日
主办: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蒙ICP备19004347号-1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89号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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