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尔格图煤矿为我市技术改造煤矿,生产能力60万吨/年,新增产能30万吨/年,需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量15万吨/年。该矿编制了产能置换方案,产能指标使用情况见附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该矿产能置换方案指标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至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举报电话0477-8582343、8582346。
附件:鄂托克旗尔格图煤矿化解过剩产能置换方案公示表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4年9月19日
鄂托克旗尔格图煤矿化解过剩产能置换方案公示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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