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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方案指标使用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12-09 16:56: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下载

      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市整合改造煤矿,现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2006年,原鄂尔多斯市煤炭局以《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初步设计的批复》(鄂煤局发〔2006313号)批复该煤矿,同意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原东胜区昌汉沟煤矿(30万吨/年)和原东胜市煤炭公司吐牛沟煤矿(9万吨/年)及新扩区整合后,矿井井型60万吨/年。2013年,原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关于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优化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内煤局字〔2013273号)批复初步设计方案,建设规模120万吨/年。该矿新增产能81万吨/年,属国发〔20167号文印发前已核准(审批)的在建煤矿项目,应承担新增产能50%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即40.5万吨/年。按照有关要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产能置换方案,产能指标使用情况见附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编制的产能置换方案指标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至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举报电话0477-85823438582346 

        

      附件: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化解过剩产能置换方案公示表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4129 

           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化解过剩产能置换方案公示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