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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谷山梁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源侧储能项目牵头企业优选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5-30 15:27: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下载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66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682号相关要求我局现对鄂尔多斯市谷山梁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源侧储能项目牵头企业进行优选,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一、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市谷山梁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地点位达拉特旗,接入谷山梁500千伏变电站储能规模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投产时间2025年12月。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牵头单位应为储能装备制造企业。

    (二)储能项目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储能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技术路线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飞轮等类型。

    (三)申报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涵盖储能、电力业务申报企业如用集团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参与申报,应取得并提供其上级总公司(集团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四)信用要求

    1.“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优选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日。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编制大纲(详见附件),尽快开展《2025 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七份)于2025年6月3日17:30前报至鄂尔多斯市能源局719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联系人:乔民

    电  话:0477-8593547,13304775311       

    邮  箱:ordosnyjdlk@163.com

     

    附件: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2025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

    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整体方案

    项目总体概述,包括各储能电站项目的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建设规模、建设时序及投资收益等项目概况。

    投资方概述,包括各储能电站项目的投资方(或投资联合体)注册资金、投资方在自治区投产、在建、拟建的储能电站项目和储能装备制造项目情况等

    、储能项目建设方案

    (一)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技术路线、接入电网情况、土地情况、交通运输情况、水文气象情况、站址的区域稳定性与工程地质条件等。

    (二)储能电站项目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储能设备选型方案、主要技术参数、接入系统方案、技术路线、接网方式、总平面布置方案和主要用地指标等。

    (三)储能电站项目安全方案。项目设计、设备、管理的储能安全方案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站消防方案、储能集装箱火灾报警或消防预警方案、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安全管理措施等。

    (四)社会经济效益分析。针对储能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环境保护、环境效益、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测算储能电站工程投资,分析储能电站参与各类市场化交易的收益情况,研究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对容量补偿的期望值和电源侧独立储能对容量租赁的期望值。

    、项目保障措施

    建立项目建设组织方式、协调管理机制、实施进度安排和落地举措,明确推进项目建设过程和运营生命周期内可能出现的调峰能力下降、容量衰减、储能设备更换等各种风险,申报主体应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应对措施。

    四、其他支持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投资企业情况说明(含投资方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等)。

    2.投资企业内部投决

    3.投资方对申报方案内容建设及项目投产时间的承诺。

    4.投资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作出的承诺

    5.投资方补充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