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背景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持。
二、核心解读
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我市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确定的年度随机抽查矿次,结合监管重点和风险点,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本着集中组织、均衡开展原则;“一单两库”: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做好与其他监管制度相结合:积极做好随机抽查与相关监管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
三、建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9]10号)
四、建立意义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2.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3.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4.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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