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 解读《2020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 2020-04-03 14:33: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下载

     

      一、文件发布背景 

      2020年3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了全区《2020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内能安监字〔2020152)。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煤矿、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0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保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油气长输管道运行安全,推动电力行业和选煤厂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煤、电、油气稳定供应,确保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重点任务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分级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2.强化风险意识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检查,三是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四是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安全检查,五是选煤厂企业安全检查。 

      4.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科学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建立执法分析机制,定期开展执法分析和监督考核,提升监督管理效能。 

      5.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建设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能力 

      四、涉及范围 

      市能源局各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各旗区能源局、康巴什区发改委,全市各能源企业(煤矿及配套选煤厂及上级公司、独立选煤厂及上级公司、发电企业及上级公司、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及上级公司) 

      五、关键词诠释 

      关键词1:“五假五超三瞒三不” 

      五假:假图纸,图纸不能反映井下实际情况,真假“两张图”,采掘场所和井巷等工程不上图等;假密闭,为隐瞒假工作面和违法工程,逃避监管而设置的临时密闭,永久密闭、防爆墙不可靠等;假整改,没有整改方案或整改方案未按规定报备整改,以停产、整改为名生产、建设,明停暗开,昼停夜开等;假数据,瓦斯治理钻孔、探放水钻孔弄虚作假,瓦斯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相关安全报表数据弄虚作假等;假报告,矿井地质报告弄虚作假,防突效果检验参数弄虚作假,瓦斯等级鉴定数据弄虚作假等。 

      五超:超层越界,超出采矿证许可范围开采,开采矿井边界煤柱、保安煤柱,不在批准范围开采等;超能力,矿井超核定能力组织生产,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超强度,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不符合规定,水平、采区及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规定等;超定员,矿井未制定或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入井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有关规定等;证件超期,矿井采矿许可证过期仍组织井下作业、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然组织生产。 

      三瞒: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 

      三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建设;不经批准擅自恢复整改、恢复施工、恢复生产;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仍然组织生产建设。     

      关键词2.“四个一律” 

      1.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2.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3.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4.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3.煤矿智能化开采 

      煤矿智能化是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撑,将人 智能、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智能装备等与现代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智能系统,实现煤矿开拓、采掘(剥)、运输、通风、洗选、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过程的智能化运行,对于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项任务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5.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6.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8.承包或者托管安全管理情况。 

      9.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0.煤矿上级公司履职情况。 

      关键词5.“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具体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规作业主要是指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作业行为。违规作业具体包括: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的行为。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及其他纪律等。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