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市煤炭局有关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二)负责全市煤矿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抢救遇险遇难人员,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负责全市煤矿的预防性安全查检及隐患排查。
(四)负责全市煤矿辅助救护队员的培训。
二、机构设置
鄂尔多斯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相当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市煤炭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综合科、战训科、人事培训科、后勤保障科、直属矿山救护机动大队。均为副科级建制。
三、2014年度决算收支出情况及说明
(一)2014年决算收支情况
2014年收入9086935.65元,支出9086935.65元。
(二)2014年决算支出说明
1.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899748.23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78863.4元。
3.应急救援支出(2150606):7126628.20元。
4.住房公积金(2210201):981695.82元。
四、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1222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补充资料:
1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2 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及公务接待的费用支出。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XLS |
2014年救护队三公经费决算-12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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