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家梁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家梁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进行公告,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家梁矿井及选煤厂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东胜区铜川镇、准格尔旗准格尔召乡、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
内蒙古鄂尔多斯万利矿区总体规划已于2007年1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7]32号文批复,生产规模:暂定38.40Mt/a。2022年1月,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万利矿区总体规划(修编)》。修编的矿区总体规划,共规划保留 47 处井(矿),规划关闭2处露天矿,历史关闭 6 处煤矿。矿区总规模19350万吨/年,为 41 处维持现有规模既有井(矿)+3处新建井(矿)+3处资源整合煤矿+1 处改扩建煤矿+3处规划关闭煤矿+6 处历史关闭煤矿。高家梁煤矿为3处新建(矿)之一,位于万利矿区中南部,西临高家梁一号矿,北临塔拉壕,东临小煤矿生产区,规划生产能力10.00Mt/a。
高家梁一号矿规模8.50Mt/a,采矿权人为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07]2939号)核准,现已投产运营,采矿许可证号C1500002011071120116162,批准开采面积47.01km2。塔拉壕矿井规模10.00Mt/a,采矿权人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12]3049号)核准,井田面积42.621km2。项目建设规模10.00Mt/a,一次设计,一次建设。
项目总占地面积68.90hm²,工业场地47.53hm²(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占地35.56hm²,风井场地占地4.12hm²,矸石周转场地占地7.75hm²),产品煤装车带式输送机栈桥占地1.0hm2,场外道路占地7.04hm2,行政办公区占地13.33hm²。项目总资金 602974.56万元。
二、风险因素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粉尘、污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方案引发的风险;与受影响群众沟通不畅等引发的风险。
三、征询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1.以工业场地为中心周边3km受影响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井田范围内涉及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全和常村、东胜区铜川镇铜川村、准旗格尔旗准格尔召镇黄天棉图村、炭窑渠。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知道该事项;
(2)该事项是否会对当地社会稳定产生影响;
(3)该事项实施对周围环境会产生哪些不利影响;
(4)该事项是否对您的生活产生影响;
(5)对本项目征地补偿是否满意;
(6)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
(7)是否赞成本项目的实施;
(8)如果发生矛盾和纠纷,您希望通过何种方式解决;
(9)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单位联系。
2.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知日起15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旗委政法委、信访局。
五、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丛经理
联系电话:0477-8568709
六、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国电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18310253910
电子邮箱:165526821@qq.com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5日
该项目公示已经结束.您的意见和建议已收悉,我们将本着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进行综合研究.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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