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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能源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 发布日期: 2023-08-21 08:40: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下载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能源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组长樊宗鹏代表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副组长白昊传达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整改工作要求,市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励平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 

     

      樊宗鹏指出,市能源局党组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管理和转化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新发展理念、发挥职能作用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对“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领悟不深,主动肩负五大任务政治责任带头抓落实不到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够,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不到位;总体国家安全观树得不牢,落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任务不到位;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发力不够,落实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任务不到位。常规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内蒙古和能源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履行核心职能不够有力,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弱项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有力党组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突出;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健全等樊宗鹏提出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增强政治自觉,牢牢扛起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重大政治责任,坚决扛起新时代能源发展使命担当;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有力推动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见行见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要夯实党建基础,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四是要压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能源局党组要切实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把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问题与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体谋划、一体整改;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整改工作负首责、总责、全责,带头整改自身问题,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各方力量集中攻坚。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到位。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管用、务实有效的监督协同、整改评估工作机制,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强化各级党组织抓整改的责任心、敬畏心。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巡察移交的工作建议,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 

      霍励平表示,一是要以最过硬的担当扛起整改责任。市能源局党组要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要以最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任务。用好“限时工作法”和“整改销号法”,主动加压、自我倒逼,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对照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要以最严实的作风确保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聚焦“建章立制”,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挖问题根源、仔细查找症结,建立常态化机制,完善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 

      市委第巡察组部分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能源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