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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三项举措”强化矿用自救器使用管理 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 发布日期: 2023-12-09 10:04: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下载

      为深刻吸取近期典型煤矿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近日,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周密部署、精心谋划,采取“内部培训、企业监督、监管抽查”三项举措,推动煤矿企业加强自救器管理使用,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水平。 

      一是强化内部培训。切实加强监管人员自救器使用培训,利用周一集中培训时间,学习《自救器佩戴与使用说明》视频,练习自救器使用,确保全体监管人员会正确佩戴使用,凡是不能正确使用自救器的,不得入井开展检查和执法活动。 

      二是夯实企业监督。切实要求辖区各煤矿企业在井口对下井作业的所有人员开展30秒盲戴自救器检查考核,并规范职工自救器佩戴操作,通过检查考核的,方可入井,确保人人过关,真正让自救器成为守护矿工生命安全的坚实防线。 

      三是加强监管抽查。切实加大煤矿企业自救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抽查力度,逢查必考、逢查必究,每次监管执法将职工自救器佩戴使用情况纳入必查内容,抽查检查入井人员不少于 5 人次,凡发现没有佩戴自救器或者不会正确使用自救器的入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升井,通过严格检查,倒逼企业强化自救器佩戴使用。 

      今后,将常态化加大矿用自救器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煤矿企业做好自救器使用维护和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开展矿用自救器专项培训,强化职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确保自救器正确使用全覆盖实现“从业人员人人会操作、个个会应急为维护矿工生命安全筑牢生命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