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典型煤矿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近日,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周密部署、精心谋划,采取“内部培训、企业监督、监管抽查”三项举措,推动煤矿企业加强自救器管理使用,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水平。
一是强化内部培训。切实加强监管人员自救器使用培训,利用周一集中培训时间,学习《自救器佩戴与使用说明》视频,练习自救器使用,确保全体监管人员会正确佩戴使用,凡是不能正确使用自救器的,不得入井开展检查和执法活动。
二是夯实企业监督。切实要求辖区各煤矿企业在井口对下井作业的所有人员开展30秒盲戴自救器检查考核,并规范职工自救器佩戴操作,通过检查考核的,方可入井,确保人人过关,真正让自救器成为守护矿工生命安全的坚实防线。
三是加强监管抽查。切实加大煤矿企业自救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抽查力度,逢查必考、逢查必究,每次监管执法将职工自救器佩戴使用情况纳入必查内容,抽查检查入井人员不少于 5 人次,凡发现没有佩戴自救器或者不会正确使用自救器的入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升井,通过严格检查,倒逼企业强化自救器佩戴使用。
今后,将常态化加大矿用自救器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煤矿企业做好自救器使用维护和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开展矿用自救器专项培训,强化职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确保自救器正确使用全覆盖,实现“从业人员人人会操作、个个会应急”,为维护矿工生命安全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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