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天气逐渐转冷,取暖用煤成了老百姓最上心的事,保障老百姓温暖过冬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今冬明春供暖季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53号)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不让百姓挨冻是硬道理”的工作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能源局认真研究、主动对接、提前组织,于9月份将42.8万吨(旗区自行解决30.5万吨,市级统筹解决12.3万吨)冬季取暖用煤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今年,我市结合往年取暖用煤拉运过程中出现问题和积累的先进经验,为确保此次保供任务进展顺利,多措并举,合力保障任务有序推进。一是压实各方责任。要求承担冬季取暖供煤任务的煤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保供任务,坚决杜绝“以次充好”的问题发生。同时,要认真做好保供煤出矿环节的留痕工作,坚决做到“出一吨记录一吨、出一吨跟踪一吨”,多方协同,认真处理好煤炭出矿后因其它因素导致煤质损耗、品质下降等问题。二是强化沟通协调。与各旗区建立协调调度机制,及时掌握保供进度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强化协调沟通,及早提出应对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中,确保工作顺利有序。三是加强舆论引导。适时发布冬季取暖用煤保供信息,做到全流程公开透明。另外,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发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严厉打击借机炒作、扰乱视听的违规行为,坚持把“好事做好”。四是抓好安全生产。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积极组织生产,为煤炭保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截至目前,我市“暖心煤”已发放31.7万吨,完成率74%。其中东胜区、康巴什区、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已经全部完成,其他旗区预计于11月中旬全部完成。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细化工作措施,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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