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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法治学习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11-08 09:38: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下载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法治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法治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法治学习制度》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1115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法治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鄂尔多斯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法治学习制度。

    第二条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在能源行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全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机关。

    第三条 突出学习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要始终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掀起新一轮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热潮,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第四条 在全局干部中进行深入学习《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全面提升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第五条 学习与能源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性、规范性文件。着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第六条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主要方式,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监管的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引领全局学法、守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心组每年学法不少于4次,党组书记是集体学法第一责任人,要做学法表率,带头讲授学习法治课。

    第七条 定期组织法制讲座、每年组织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要利用国家宪法日、安全宣传月、“6.26”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形成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根据行业类别的不同,政策规格科在组织参加上级部门法律法规培训学习的同时组织行业专业人员进行法治学习,对无故不学习、不参加考试的学员进行督促,建立能源行业德才兼备,法律素养强的法治工作队伍。              

    第九条 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坚持以自学、集体学习为主的方法,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

    第十条 加强执法证件的管理,对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定期培训,学习常用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建立全局人员学法登记、学法档案,详细记录参加法治培训、讲座、知识竞赛、法治宣传等情况,年终对全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通报,推进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十二条 为了使法治学习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局将定期对全体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列入年度考核。对在学法用法中有突出表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以调动全局人员法治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法治学习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