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经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废止《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六项制度的通知》(鄂能局发〔2023〕263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文件(鄂能局发〔2023〕263号)正式废止,各单位不得再以此作为行政管理工作的依据。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5年3月28日
| 标题 |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废止文件的通告 | ||||||||||
| 索 引 号: | 11150600MB1924838E/2026-23288 | 发文字号: | 鄂能局公告〔2025〕1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28日 | ||||||
| 发文机关 | 市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28日 | ||||||||
| 概述 | 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经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废止《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 | 有效性 |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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