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现发布鄂尔多斯市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煤炭大厦707室;邮编:017000;电话:0477—8599557;传真:0477—85995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职责任务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共发布各类信息52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7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5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0条。信息重点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市能源工业发展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则,按照流程办理答复,确保事实认定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答复内容精准。2023年新增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11项,全部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切实保障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定印发了《全面提升信息报送与新闻宣传工作质效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政务公开重点内容,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完善考评机制,持续加强能源宣传与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审核对外发布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已开设的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持续加强官方网站建设,全面完成网站三级域名IPV6改造。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新增网站栏目1个、撤并网站栏目2个。优化政务公开各版块栏目内容。突出权威发布,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为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推动信息公开责任落到实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网站、新媒体信息进行监督管理,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政策解读形式多为文字解读,图文、音频语音等解读形式还需加强,内容还需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处理流程,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市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奉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全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蒙ICP备19004347号-1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89号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3
电话:0477-8599557 传真:8599556 邮箱:ordosmtj@sina.cn 邮编:017000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能源局大楼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