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对下级煤炭主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研究拟定我市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发展、煤炭资源储备和就地加工转化利用、煤炭生产经营布局、煤炭工业节能减排等的建设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市煤炭伴生资源、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我市煤矿安全监管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细则、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煤炭资源管理,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分析我市煤炭资源的现状、预期开发、利用潜力,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定期汇报我市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情况,为全面促进煤炭工业的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提出合理开采建议。
(四)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关于煤炭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负责全市煤矿项目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市煤矿企业、煤井(田)灭火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对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储备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煤矿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生产、市场准入和使用安全的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依法整顿、关停进行各类违法违规生产和经营的煤矿,取缔非法煤炭生产、经营企业。
(五)负责对煤炭伴生资源、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建设、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监督;参与煤矿新建项目、煤矿改扩建项目、煤炭洗选储备项目和煤井(田)灭火工程的立项审批;负责煤矿新建项目、煤矿改扩建项目、煤炭洗选储备项目和煤井(田)灭火工程的建设审批。
(六)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工作;起草煤矿重特大事故预案,参与煤矿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管调度、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七)负责煤炭行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煤炭行业的技术改造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与应用。
(八)负责煤矿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从业资格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情况、培训情况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煤炭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内设办公室、技术装备科、规划运行科、安全监管科、法规监督科、应急调度科、财务票证科、教育培训科8个行政职能科室;煤炭综合执法局、煤炭矿区发展协调服务中心、煤炭信息中心、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鄂尔多斯市煤炭技工学校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鄂尔多斯市煤炭技工学校单独核算)。
煤炭局核定编制总人数7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29人,事业编制数46人,行政工勤编制数9人。实配人数69人,其中:行政在职15人,事业在职46人,行政工勤在职8人。离退休实有人数1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年初收入预算数为844.75万元,支出预算数844.75万元;调整预算690.94万元,年末收入决算数为690.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0.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747.97万元,调整预算683.94万元,决算数为683.94万元,完成预算100%;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9.77万元,调整预算110.6万元,决算数为110.6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422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598.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630.15万元;支出总计13722.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505.77万元。较2016年度收入总计17850.47万元相比,减少4252.42万元,下降23.82%;较2016年支出总计16027.11万元相比,减少2304.68万元,下降14.3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项目款项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359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94万元,占5.08%;其他收入12907.11万元,占94.92%。其他收入所占比重较大,主要原因是我局890名无编制人员经费来源没有明确安排,由盘活存量资金支付。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372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94万元,占4.98%;项目支出13038.5万元,占95.02%。项目支出所占比重较大,主要原因是我局890名无编制人员经费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0.94万元;支出总计690.94万元。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30.47万元相比,减少139.53万元,下降16.8%;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30.47万元,减少139.53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9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94万元,占98.99%;项目支出7万元,占1.01%。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8.31万元,津贴补贴121.42万元,奖金6.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3.21万元,绩效工资106.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35万元,退休费2.85万元住房公积金79.66万元,较上年726.98万元减少153.6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减少;公用经费110.6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25万元,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24.75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3.26万元,福利费8.1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43万元,较上年103.49万元增加7.1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而增加其他交通费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3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90.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9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未列支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76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6万元,用于公务车辆的日常油料费用和维护费用的开支,车均运维费0.96万元,较上年9.6万元减少3.8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编制4辆,故减少相关费用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6万元,比2016年增加7.1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而增加其他交通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6.21万元,比2016年支出1415.7万元减少459.49万元,降低32.46%,主要原因是:压缩工作成本减少货物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2万元,比2016年增加3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分煤管站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需要逐步维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9.08万元,比2016年104.06万元增加535.02万元,增长83.72%,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数据统计口径不一,包含以前年度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1辆,比2016年减少14辆,主要原因是报废年久失修已无使用价值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比2016年增加3辆,主要原因是:因特殊工种工作需要购入救援车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主要是挖掘机、采煤机等,未增加新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主要是煤矿安全生产远程监控系统软件、煤炭网维护平台软件等,未增减。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若婷 联系电话:1814777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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