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玲委员:
《关于实施利用清洁能源供暖项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清洁能源工作的关心,现就建议中内容答复如下:
一、为了统筹清洁取暖工作,市政府于2021年3月5日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21〕12号),方案中明确总体目标、发展思路、工作任务等,并成立鄂尔多斯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能源局。同时,达拉特旗已编制了光伏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我局支持达拉特旗开展此项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先行先试。
二、鄂尔多斯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期向各成员单位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其中市财政局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清洁能源取暖项目资金筹集工作,并于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有效斜街;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贴;根据财力可支撑能力确定落实本级配套补贴资金。鄂尔多斯电业局和薛家湾供电局根据清洁取暖项目规划及时修订配电网建设规划,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项目接入条件提前安排专项改造资金并实施。
三、目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全国清洁取暖项目申报工作,正在牵头编制全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包括农村牧区建筑节能改造有关计划,下一步将按规划统筹启动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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