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乌力吉吉日嘎拉、孟克图娅等代表:
《关于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对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提案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杭锦旗新能源资源丰富,适合建设新能源产业。目前,杭锦旗规划的“十四五”新能源重点项目已作为储备项目上报自治区能源局,我局也在积极沟通,争取列入自治区及国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具体规模以自治区规划为准。
二、上海庙至山东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8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已完成项目核准。目前,各标段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底并网。
三、新能源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业主及规模需要通过竞争优选来确定,并支持在荒漠地区、采煤沉陷区、露天排土场布局建设新能源项目。目前,结合我市能耗双控、绿色矿山、乡村振兴等工作,切实转变发展思路,以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绿电制氢、园区新能源替代工程等模式,规划报送了一批新能源项目,待自治区能源局批复。建议杭锦旗人民政府结合当地未利用土地以及消纳空间等因素,做好规划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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