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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将鄂尔多斯市打造成为国家“双碳”创新策源地的提案答复意见
  • 发布日期: 2023-01-16 11:22: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下载

     市人民政府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将鄂尔多斯市打造成为国家“双碳”创新策源地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当前正在抢抓“双碳”机遇,立足新一轮工业革命和能源革命交汇点,依托国家在库布其沙漠布局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以能源结构转型引领带动产业结构转型。

    一、关于探索能源保供应急机制方面

    (一)稳定能源供应,逐步完善能源保供机制

    2020年12月份,为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全市、全区乃至全国的能源保供稳定,市能源局代市人民政府草拟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煤炭保供应急预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93号),成立了“鄂尔多斯市煤炭保供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总指挥,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组成,并具体落实了各自职能;2021年、2022年市能源局分别制定和出台了煤电油气相关保供方案,确保任何时期的能源保供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我市承担了全国18个省区(市)5394万吨发电供热用煤及区内6各盟市2053万吨冬季供暖用煤保障任务,并为77.3万户农牧民送去平价“暖心煤”184.7万吨,有力保障了全区乃至全国煤炭供应。此外,市能源局积极向自治区能源局、国家相关部门申请出台和制定弹性储备产能制度,确保在能源供应紧张时期有序调节产能释放,在能源供应宽松时期适当收紧产能释放,有效缓解阶段性、季节性的能源供需错配的局面。目前,自治区能源局已经下发关于弹性储备产能制度的征求意见稿,预计将于近期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二)稳定市场产能,推动产业绿色发展进程

    在市场稳定时期,全面推动火电企业灵活性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占比,增加火电企业调峰能力,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有序推进煤电由主体电源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型,科学规划建设支撑性先进煤电机组,新增煤电机组全部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建设,煤耗、水耗、排放、灵活性等各项参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确保“双碳”战略稳步推进,着力保障能源变革的高效进程。

    (三)畅通审批渠道,引导价格回落合理区间

    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或特殊保供时期,制约煤炭企业全力释放产能的主要瓶颈是土地、林草、产能方面问题。国家和自治区将结合市场供需情况出台相应释放产能的措施,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保供政策要求,积极开展产能核增、土地批复、林地草地等相关手续的容缺受理,确保在应急保供期间煤炭产能稳定释放;煤炭价格方面,市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将密切配合、统筹联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价格管理办法,引导企业规范出矿价格,确保任何时期煤炭价格均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当煤炭产能得到充分释放,煤炭价格自然回调,在政府引导和市场自主化交易的双重措施推动下,煤炭价格不会再发生大幅上涨或下跌的情况。

    二、关于积极破除碳不公平现象方面

    目前,国家层面未开展能耗管理试点创建工作,我市将着力用好现有能耗双控利好政策,积极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已成立推进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工作专班,加快推动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建设。

    (一)把握政策方向,科学统筹能耗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文件精神,把握政策方向,结合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内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2〕1043号)《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内政办发〔2022〕11号)、《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发〔2022〕17号)等政策文件,按照“强度严格控制,总量弹性管理”的新要求,科学编制全市“十四五”节能规划及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全市用能预算管理实施方案,推动预算管理由总量平衡转向强度平衡,有序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二)全面遏制“两高”引导高质量发展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自治区加强“两高”项目准入管理的政策文件,严控“两高”行业规模,全面强化能耗双控、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目标刚性约束,加大“两高”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力度,加快退出铁合金、电石、焦炭等行业限制类以下产能,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引导能耗要素指标向优质项目流动,深入挖掘存量“两高”行业节能减排潜力,加强拟建“两高”项目审批前评估,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管理,强化“两高”项目监督检查

    (三)用好用足国家能耗核减政策拓展增量空间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单列,我市作为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和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承担较多国家示范项目。国家单列政策出台后,市发改委积极对接自治区争取对我市列入国家规划或由国家核准的重大项目实行能耗单列,经初步梳理将18个符合条件项目上报自治区,总设计能耗3726万吨标煤。

    二是做好原料用能摸底工作。鄂尔多斯市是全国四个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之一,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水平整体走在全国前列。截止2021年底,全市建成现代煤化工项目30项,其中以煤为原料项目22项,产能1642.5万吨。国家明确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近期对原料用能范围和种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的重要举措,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市发改委联合市统计、工信、能源等部门积极推进全市原料用能摸底工作,并于近期开展原料用能核算专题培训。

    三是推进新增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建设。国家明确“十四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控制。按照国家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到2025年和2030年,我市新能源新增装机规模将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和8100万千瓦。当前,我们正在抢抓有利契机,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深度调整产业结构。以零碳园区为载体,以“风光氢储车”5个千亿产值产业为抓手,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全力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坚持“中国典范、世界标杆”标准打造全球首个零碳新工业示范基地,通过“源网荷储”全绿电供应、头部零碳企业带动、本地零碳市场消纳、零碳科技创新、能碳双控管理、产城融合发展、示范标准树立等方式,综合推进降碳减排,力争2023年实现80%绿电自发直供,20%绿电上网交易,到“十四五”末实现“百亿度绿电消纳、上亿吨碳减排积累、千亿元绿色工业产值,以产兴园、以园促城、产城融合,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

    (四)加强监督管理,深入优化用能结构

    一是加强用能管理,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内发改环资字〔2020〕1323号)、《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0〕1315号)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动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组织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自愿承诺活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提高能效水平。

    二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项目实施。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严格落实自治区各年度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不断提升能效水平。

    三是推动节能改造。坚持“节能优先、量能而行”,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合理把控新建成项目投产节奏。鼓励引导企业通过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优化升级、实施节能改造,加强节能技术推广和资金争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等技术;加强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城镇建筑、交通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园区循环化改造、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节能项目储备,并做好投资计划编报和资金争取工作。

    四是严格执行能耗预算管理,强化用能预算刚性约束,坚决做到“先预算、后用能,无预算、禁用能”。各旗区监督落实新上项目节能审查指标来源承诺,落实节能改造、淘汰置换等各项措施,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定期报送节能审查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节能空间项目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是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在线监测能力,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全市150户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检测企业接入端验收工作,依托监测数据,更好的开展能源和经济发展趋势分析、节能目标完成预测预警等,提高针对性、有效性;推进能源审计专项行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1〕975号)要求,对标国家和自治保障区节能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能源审计报告结果的运用和执行力度,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水平。

    三、关于构建新型能源产业体系方面

    (一)推进新能源开发与装备制造耦合发展

    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产业体系,鄂尔多斯正在抢抓有利契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7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19号)等政策文件,我市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规划》、《鄂尔多斯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鄂尔多斯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结合全市新能源产业布局及资源分布情况,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加快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发展,全力推进新能源开发与装备制造耦合发展。目前,我市现有风光氢储装备制造企业33家,已建成远景储能电池10.5GWh、天晟光伏组件2GW,在建拟建风机整机6GW、硅料42.5万吨、拉晶切片59GW、电池片54GW、光伏组件28.5GW、光伏玻璃4.8亿平方米(面板3.12亿平方米、背板1.68亿平方米)、光伏支架3GW、光伏管桩1GW、逆变器2GW,正极材料20万吨、负极材料6万吨、储能系统2GWh。围绕新能源各产业链条发展关键点,坚持系统全局观念,精准引进龙头企业、补齐产业链短板、完善设施政策配套、加速创新能力提升,打造以大带小、上下游联动、协作配套的产业协同发展新格局,推动传统产业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之间耦合发展,将鄂尔多斯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拥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新高地。

    (二)推进新能源供给与产业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推动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落地。2021年,我市通过自治区评审的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5项,总规模为电解水制氢4.13万吨/年,配建风电装机4.95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57万千瓦。目前,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1个项目正在办理开工前手续,2022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也已陆续开始组织申报。

    二是积极推进氢能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氢能源制备、储运、加氢、燃料电池和高端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我市积极引进氢能装备制造企业7家,培育链主企业1家(协鑫在建拟建电解槽1030套、氢燃料电池电堆30000套、动力系统32000套,主要布局在上游电解槽组装生产及下游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氢燃料电池电堆生产。

    三是加快推动氢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2021年8月,我市加入了全国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上海城市群,计划通过四年的示范应用,推动制氢、储氢、运氢、加注以及全产业链条与市场消费相结合,为氢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奠定基础。目前,我市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四是着力推动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当前我市正在推动成立新型能源产业发展联盟,整合传统能源企业、新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科研单位和金融机构优势资源,逐步打通新型产业体系与传统产业之间多能互补、多能协同、多能供应耦合发展的模式,助力新型能源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共创我市新型能源产业新愿景、新未来。

    四、关于深化科技创新示范引领方面

    (一)建设国家“双碳”科技创新综合示范区

    市是全国同时具有丰富高碳、低碳和无碳资源的少数城市,是在“双碳”背景下应用场景比较全的地区,肩负着区域试点示范重要的引领职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内蒙古要紧跟世界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鄂尔多斯可供开发的太阳能、水能、风能均在千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氢能应用场景充足,可以为“双碳”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进行试点示范。目前已向国家科技部申请在国家“双碳”科技创新综合示范区指引中将鄂尔多斯列为重点支持区域。

    (三)在全区率先成立首家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

    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和创新资源,聚焦零碳电力、零碳非电能源、原料燃料与工艺替代、碳捕集利用及封存等领域,开展替碳、固碳、化碳和零碳技术攻关。深化与北大、清华等重点院校合作,在碳中和研究院启动12项关键技术攻坚和成熟技术中试,为实现“双碳”技术创新提供解决方案和路径。

    (四)打造绿色低碳技术供给与集成应用高地

    加快建设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编制完成零碳产业园发展规划,零碳产业园团体标准已发布。15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全面开工,光伏、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项目全面建设,“风光氢储车”产业集群正在形成。推动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与欧阳明高院士团队签订的绿氢合作示范项目、鄂尔多斯市碳中和研究应用有限公司与智锂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卡换电项目、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浙江大学白勇院士团队签订的氢能产业技术研究示范项目、全球首套万吨级二氧化碳制芳烃工业试验项目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实施。共组织实施“双碳”科技重大专项27项目,投入资金1.3亿元。征集自治区首批“双碳”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23项,列入自治区“揭榜挂帅”项目榜单4项,助力我市“双碳”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发展。

    (五)搭建面向“双碳”领域的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

    通过建立“科技兴蒙”行动“4+8+N”合作机制,持续推进与清华车辆运载学院、北大能源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大学及大院大所深度合作,加快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伊泰煤基新材料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内蒙古研究院、河南理工大学鄂尔多斯煤炭清洁开发利用研究院等一批新型研究机构和碳基新材料重点实验室、新型电力系统重点实验室、国家矿山局工业互联创新重点实验室建设,共建成“双碳”领域研发平台30家,吸引和集聚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推动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实现“双碳”目标的能力。打造提升“远景现代能源装备产业园”“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中国氢能源产业示范区”等零碳产业园,培育低碳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发展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五、关于加速推进产业智能进程方面

    为加快全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全力打造鄂尔多斯工业经济升级版,市工信局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关于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022年行动计划》、《鄂尔多斯市智慧工业园区建设方案》、《鄂尔多斯市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制定推进工作措施,推进我市工业数字化转型。

    (一)大力推进智能化项目建设

    2022年,我市推荐25个智能化项目列入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化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推进,25个智能化项目中,数字化转型项目17个,智慧工业园区项目8个。目前,17个数字化转型项目全部开复工,8个智慧工业园区项目全部启动。

    (二)大力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一是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方面,2022年,我市大力推进“双千兆城市”建设,全力推动千兆宽带和5G网络建设,全市计划建设5G基站1400个以上。目前,全市总出口带宽达到3150G;光缆线路长度6153.43皮长公里,管道长度4846.70管程公里;全市现有3G基站2712个,4G基站10330个,5G基站3110个。4G网络全面覆盖市、旗区政府所在地和51个苏木乡镇镇区,基本覆盖735个行政村;5G网络已全面覆盖市、旗区政府所在地和人口密集的镇区,逐步向苏木乡镇、大型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延伸。行政村全部实现光绪通达。

    二是智慧工业园区建设方面,目前,全市工业园区已全部启动了智慧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截止6月底,全市三个产业园(大路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达拉特产业园)已基本完成智慧园区建设,高新区二期项目、上海庙和蒙苏已进入建设阶段,其余园区可研、立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招投标。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智慧园区建设任务。

    三是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方面,目前,我市有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易能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平台、内蒙古伊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煤炭供应链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等10工业互联网平台投入运行。易能通智慧能源平台引导煤炭生产企业由资源贸易向供应链服务转型发展,实现煤炭品牌化、质量标准化、产品定制化,推动煤炭经济高质量发展。伊泰煤炭供应链工业互联网云平台深度聚焦煤炭生产核心业务流程,打通煤炭生产上下游产业链,全面构建完善的煤炭供应链业务应用平台。2022年,我市重点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13个。

    四是5G+工业互联网应用方面,目前,我市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麻地梁煤矿行业内率先实现5G在采煤机等移动设备终端的工业控制应用、5G网络与工业环网互联互通、井上下5G通信网络全覆盖,通过对设备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分析,精准确定物资需求计划,大幅降低月度物资储备资金。2022年,全市推动5G+工业互联网项目8个。

    五是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方面,为进一步构建完善我市工业互联网体系,2022年,我市积极引导推进,申请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1个,推动建设企业级节点项目1个。

    六是煤矿智能化建设方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能安监字〔2021〕191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全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共推进181个智能化矿井建设,其中2021年已完成65个,2022年正在推进64个,2023年计划推进52个。截止目前,已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69处,智能化掘进工作面37处,39座煤矿完成了5G信息化建设,12处露天煤矿已应用无人驾驶、无人值守、机器人智能巡检等,无人驾驶矿卡110辆,初步建成智能化矿井35处。

    七是智能电厂建设方面,目前,我市重点推动的5G+智能电厂建设项目3个,其中在建智能电厂2座、智能化改造电厂1座,逐步实现无人巡检,少人值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关于着力保障政策有效衔接方面

    为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形成针对性配套措施,确保“双碳”政策的有效衔接。国家、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方案出台后,我市迅速响应,编制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做好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鄂尔多斯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市能源局已委托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编制《鄂尔多斯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7部能源“双碳”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待广泛征求意见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近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通过“三个转变”(着力推动发展方式由高碳向清洁低碳转变,产业模式由能源化工主导向多元扩增多极支撑转变发展动能由要素驱动向技术创新驱动转变),实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动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培育新兴化工产业集群、强化科技赋能产业转型、落实政策要素金融等保障机制等5方面22条具体措施,实现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明显优化等主要目标。鉴于我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分工的现实,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充分支持在碳达峰时间节点时限方面给予一定宽松,合理确定我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科学制定和落实能源行业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有序推进碳达峰,确保国家能源供给持续安全稳定

    感谢民盟各位委员一直以来对我市能源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