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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2020-03-04 16:22: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下载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府办发电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将市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鄂尔多斯市能源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煤炭大厦707室;邮编:017000;电话:0477—8599557;传真:0477—8599556。)

    一、总体情况

        市能源局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能源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能源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三)规范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9

    11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

    2487.37416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4件,其中网上受理3件、当面受理1件,办结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市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能源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正、公平、合法、便民。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能源行业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关的事项

    市能源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