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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 2025-01-17 16:56: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能源局门户网站(http://nyj.ordo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煤炭大厦707室;邮编:017000;电话:0477—8599557;传真:0477—859955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和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三个四”工作任务为抓手,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锚定“创新路、进中游”的目标,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将深化政务公开要求能源各项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有力推动了我市能源经济保持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一)主动公开方面。为高质量完成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反映我市能源经济概况,设立专栏展示安全生产、数据发布、行业动态、诚信建设、财政管理、计划总结、政策解读等重点业务数据信息。截至2024年底,累计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83条。按发布形式划分,官网发布信息18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7条、微博发布信息49;按发布内容划分,通过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1条,发布和转发解读政策信息6条,发布意见征集和在线调查3条,答复局长信箱、在线咨询1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收到公民、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并及时办理完毕。从申请方式看,网络申请24件,信函申请4件;从申请来源看,个人申请28件,法人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我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原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失效2件,废止1件;对现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公开,制发1件,继续有效1件。在制定过程中,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认真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的关切,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已开设的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持续加强官方网站建设,全面完成网站三级域名IPV6改造。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新增1个网站栏目——“诚信建设”。优化政务公开各版块栏目内容。突出权威发布,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为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

    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通报监督机制,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公开的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及时督促全局办理文件主动公开,增强主动公开工作时效性。同时,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定专人对门户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网站安全防范等有序开展自查,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2024年,累计修改处理表述错误85条,删除错误链接27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3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1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稳妥有力推进,但在网站更新、政策解读方面还存在进一步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与能源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为抓手,充分展现我市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突破、新亮点、新成效。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着力提升政务舆情回应处置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二是优化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推进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办理质效。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全面提升办理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全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