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大
-
字小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党建触摸屏-机关党建-法律法规制度-工作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23 10:40
为加强局机关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采购范围
(一)文件档案管理用品,包括文件夹、档案盒、资料册、档案袋、文件套等;
(二)桌面用品,包括订书机、起钉器、剪刀、美工刀、票夹、削笔刀、胶水、胶带、计算器等;
(三)各类书写用笔;
(四)办公耗材,包括硒鼓、墨盒、色带、复印纸、U盘、键盘、鼠标、移动硬盘、录音笔、网卡、交换机、路由器、插线板、电池等;
(五)日常办公中需要使用配备的其他物品。
二、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采购、集中管理、统一发放。科室自行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三、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办公室提交办公用品采购申请,由办公室定点采购,统一发放。采购人员要选择价格合适、质量可靠的物品,并做好分类登记工作。
四、局领导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