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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2022-03-30 15:59:00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小: 分享 打印 下载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29项审批事项进驻大厅,5个企业核准事项实现呼包鄂乌“互办互认”,实现跨省通办。我局通过一体化平台认领市本级权力事项11项,认领事项全部按照“零跑腿”梳理,做到网上全程可办。认领的权力事项全部精细化梳理,精简申请材料4项,承诺事项压缩比50%,权力事项关联服务指南数11项,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更快捷高效的服务目标。截至目前,驻政务中心共受理审批事项164件,办结164件,网办率100%,确保受理项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办结。将市本级审批项目由20天审批时限压缩至10天,压缩审批时限达50%,审批效率全面提升,获企业肯定。 

      2、根据行业法律法规的修订及《三定方案》,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调整后的权力清单共六大类124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10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 

      3、我局严格按照建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同时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检查。4月联合准格尔旗能源局、纳日松镇安监站,对三座煤矿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排查。积极配合我市、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强信用监管,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鄂尔多斯市煤矿及选煤厂企业信用监管制度(试行)》、《鄂尔多斯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信用监管制度(试行)》三项管理制度, 与29家煤矿企业及1家电力企业分别签署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在官网上设立信用修复专窗,公布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方便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4、杜绝一切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截至目前,我局共计审查涉及政策措施的文件8件,均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方案》,深入到企业发放宣传品2000余份。扎实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能源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可能涉及对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及壁垒的问题开展了排查,我局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对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等规章征求意见及政府立法征求意见均予以回复。我局每年严格落实对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要求,定期梳理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已在门户网站公示。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常年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为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建设,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均在门户网站公布。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成立了鄂尔多斯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鄂尔多斯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使法律法规赋予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的行政执法职权。截至目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88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件于今年6月开展了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已办结的12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录入执法监督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两法衔接平台、内蒙古部门协管平台。我局积极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执法支队另配备无人机2台,用于执法巡检,运用无人机热成像功能,对煤矿采坑内着火区域进行精准锁定。 

      2、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执法过程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在执法过程中按要求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要求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按照清单严格执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依据权责清单,细化了执法岗位,执法责任,建立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执法人员集中使用并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制度。 

      3、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到市党校参加为期2天脱产行政处罚专题培训班,重点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新办理执法证人员参加了2天的线上网络学习,我局及时将新《行政处罚法》在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于7月30日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讲活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的行政案件,全面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同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截至目前,公开信息194条。                   

      (六)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深入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行政、法律、调解、教育等措施,全力推动能源行业突出信访矛盾依法按政策有效化解。截至目前,共办理了14起信访案件,已办结12起,2起正在办理。另于10月20日到自治区参加听证信访1起。应用调解措施化解2起矛盾纠纷。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召开了2次普法专题会议,发放了《民法典》、三项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平安鄂尔多斯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反诈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于2月份举办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于6月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信访事项处置方案》、《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搭建了普法学习阵地,于6月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了《民法典》、禁毒知识讲座,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普法教育片。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法治学习制度》,开展了民法典普法测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学习列入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安排计划》,并按要求开展了学习。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我局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能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面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局每年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自查并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专业素养水平不足,依法办事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懂得法律政策,又通晓岗位业务知识的人才缺乏。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深入推进法治学习法治队伍建设 

      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学法用法等方式督促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学法。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对宪法、行政法规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学习。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继续加强依法行政 

      健全完善“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着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力推动能源行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法治宣传 

      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全面营造普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