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云代表:
《关于支持鄂托克前旗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鄂托克前旗风光资源丰富,适合建设新能源产业。目前,鄂托克前旗 “十四五”期间规划新能源项目已作为储备项目上报自治区能源局,我局也在积极争取,争取列入自治区及国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具体规模以自治区规划为准。
二、新能源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且业主、规模需要通过竞争优选来确定,并支持在“荒漠地区、采煤沉陷区、煤矿露天排土场等”布局建设新能源项目。目前,结合我市能耗双控、绿色矿山等工作,切实转变发展思路,以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绿电制氢、园区新能源替代工程等模式,规划了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议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未利用土地以及消纳空间等因素,结合实际提前做好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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